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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8-02-02
    

一、信息公开服务机构

绥芬河市住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政府公开信息咨询、查询、复制,受理依申请公开、对本机关信息公开投诉等。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分为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两种方式。公开形式主要为网上公开,除外,本机关还将利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政府指定媒体等辅助方式及时公开重大信息。

办公地点:绥芬河市幸福街1 邮编:157399

电话:0453-3945017传真:0453-3945017

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sfhszjj.gov.cn

电子邮箱:sfhlss@126.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网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1.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http://www.sfhszjj.gov.cn

2.绥芬河市政府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相关链接:

http://www.lestsz.com/gkml/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可能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将根据该信息审批后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且不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依法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且未列入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可以根据申请予以提供。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三)提出申请

本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均可以在遵守保密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前提下,向本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同时,为提高本机关信息公开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实、准确;若有可能,申请者请尽量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原则上,本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服务内容。

(四)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组成要件进行审查,对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如申请信息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即按规定时限给予信息公开。

四、监督和保障

(一)本部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监督,并接受绥芬河市政府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中共绥芬河市委员会、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芬河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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