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68-00006-2018-00228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 供销社
发文时间: 2018-05-24
名称: 供销社主要职责

供销社主要职责

2018-05-24
    

部门简介

绥芬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供销联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由市政府领导。始终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加快形成覆盖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的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高效畅通的服务。

供销联社编制6人,现有职工5人,其中编制内3人。

电子邮箱:sfhgxs@163.com

 

领导班子:

王东军: 供销联社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0453-3969028手机:13704833085

刘克宁:供销联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办公电话:0453-3969029手机:13199387089

 

职能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供销总社、省供销社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我市供销社发展思路和发展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经营服务体系;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工作的政策建议,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三) 负责供销经营业务建设。做强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等经营的组织、协调和行业管理。承担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领办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推动相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平台建设。 

(四)负责全市食用菌产业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培训工作;对食用菌产业发展进行技术培训、跟踪服务、监督、检查等综合性工作。

(五)负责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负责供销合作社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七)执行全国供销总社、省供销社、牡丹江市供销社的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代表市供销合作社参加省社和全国总社的有关活动,发展同省内外合作社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理事会

监事会

食用菌协会

业务科

财务科

办公室

 

下属单位:

绥芬河市中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绥芬河市远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共绥芬河市委员会、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芬河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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