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政干发〔2013〕1号
关于李永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大常委会九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李永平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黄丽霞同志任市科技局局长。
经12月13日9届13次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
田万军同志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田长春同志任市口岸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
刘栋波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卫大队副主任科员。
免去:
邵振华同志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