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政府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工作思路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estsz.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绥芬河市长江路1号市政府办公室602办公室,邮编:157399,电子邮箱:sfhzwgk@163.com)。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下发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并印发了绥芬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公开。
(一)组织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市编办根据全省统一标准编制完成绥芬河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市政府办组织全市各相关单位,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统一录入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
(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按照省政务服务办要求,组织人员在省政务服务平台录入并公开全市公共服务事项183项。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2017年政府网站共更新6918条;多次组织各单位及时修改网站已公布的相关信息。
(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10月末,行政服务中心搬迁新址,行政服务大厅面积由原来2100平方米增加为3300平方米,在原有入驻行政服务部门13个的基础上,新增了公积金办、公证处、居民身份证受理中心等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窗口,提升了为群众服务的功能。
(五)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我市被确定省级政务公开试点单位。按照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绥芬河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各试点单位制定了具体的试点实施方案,并上在政府网站公布;组织并指导各试点单位编制公开目录、标准和流程。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13,其中政府网站公开8246条,政务微博公开490条,政务微信公开213条,其他方式公开2262条。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开展了2017年度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根据《关于公布省级人才管理服务权责清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绥芬河市人才管理服务权责清单;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0个,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政策解读;2017年12月将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示了市政府32家执法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投诉举报电话及每次执法检查的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
2.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我市年初确定了22项重点工作,同时还在网站、报纸、电视刊播,负责的市领导和主要部门负责人面向社会做了承诺发言,明确了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并且经常性地公布推进落实情况。对全市大型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便于广大群众了解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3.推进财税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了2017年政府预算和各单位预算140条,政府决算和部门预决算139条;及时公布了新修订的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保障性住房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全市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共计21条通过政府网站和发改委网站进行了公开。
5.推进农业信息公开。利用省农业信息网及政府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涉及农业农村生产发展的相关信息,截止目前共报送147条;通过报社和电台广泛宣传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6.推进产业工作信息公开。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绥芬河市促进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绥芬河市特色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政府网站公开,进行政策解读。
7.推进消费和产品质量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价格信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查处冒充注册商标案件两起,并对案件进行了公示。
8.推进国企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国有企业城投公司工作动态及重点工作情况。
9.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对贫困户41户115人进行精准识别,确定均不符合国定和省定标准,决定全部清除,并在村、镇进行公示,在全市发布公告;绥芬河镇和阜宁镇为特困户、低保户建立档案,与扶贫办入户排查,定期公示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进行了公示公开。
10.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开设了绥芬河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二级网站,及时发布环保动态、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等工作进展信息;在政府网站设置“河长制信息”专栏,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信息。
11.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出台《绥芬河市初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绥芬河市初级中学阳光分班办法》《绥芬河市控辍工作实施方案》制度,并在家长的监督下进行阳光分班;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公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制度;在政府网站和院内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价格等信息。
12.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注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抽检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与群众知晓率;通过微信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便于公众广泛知晓的方式,及时、主动发布公共安全信息,通过微博、微信等迅速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在政府网站公布对《绥芬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进行政策解读。
13.推进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开设金融工作政策法规及解读、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资料下载专栏、金融知识专栏等。
14.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公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渠道准确发布房源、预(销)售审批和商品房价格等房地产市场信息,并将廉租房、公租房申请、拟公示名单等内容全部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发布国土资源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土地招拍挂、土地登记、行政审批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市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依申请公开通过信函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事项为俄货投诉案件办理相关情况。在法定时限内受理并通过信函方式答复,答复率100%。在答复过程中,依申请公开单位未收取提供政府信息的复印、邮寄等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发生1件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后申请人主动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该案件中止。未发生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共转交市政府代表建议38件,涵盖了财贸金融、城建环保、劳动人事、道路交通、科教文卫等各方面内容。截止到年末,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其中,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12件,占已办理建议总数的31.6%;正在落实的10件,占已办理建议总数的26.3%;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0件,占已办理建议总数的26.3%;已做解释说明尚未得到解决的6件,占已办理建议总数的15.8%。
2017年初,市政协常委会共转给市政府提案50件,涵盖财贸金融、城建环保、劳动人事、道路交通、科教文卫等方面内容。截止到年末,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其中,委员提案所提建议被采纳并已解决的13件,占提案总数的26%;被采纳并正在解决的25件,占提案总数的50%;被采纳并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8件,占建议总数的16%;未采纳,留作参考或解释说明的4件,占建议总数的8%。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度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2017年我市政府各级网站维护、保障,印制宣传单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达233400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力度不大。两镇及一些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资金和人手投入不足,对已开展的工作没有形成体系和机制,不能够很好地予以总结。
二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及时。少数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不全面,重点不突出,更新较慢。
三是试点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试点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大多是兼职,工作任务较多,主动开展工作不够积极,创新力度不够,在公开内容、标准、流程、方式等方面未发掘出自身特色。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两镇和各部门更加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公务员培训工作,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培训工作。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也要积极推动其他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共财政、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要全面公开,扩大公开成效。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载体。以2018年政府网站改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同时参照省和牡市政务公开版面,重新设置我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页面,使之更加规范。
四是进一步强化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继续推进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试点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引导各试点单位深入研究,积极创新,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