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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农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29 来源:绥芬河市农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7年绥芬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形成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工作思路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estsz.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农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绥芬河市新兴街1号农委办公室,邮编:157399,电子邮箱:nwbgsh@163.com)

  一、概况

  按照我市《2017年绥芬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大力开展务公开工作。2017年我委建立健全机构,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指导;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实行服务承诺。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5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农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详细安排部署了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进一步健全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审查制度、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了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农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上报不够及时。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及时地公开信息,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主办单位:中共绥芬河市委员会、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芬河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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