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环办厅函〔2017〕635号),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此报告数据统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查阅方式http://www.lestsz.com和http://hbj.suifenhe.gov.cn/ ,联系电话3987969,联系单位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一、概述
为高标准完成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绥芬河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我局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我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为我市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供基础数据,奠定坚实基础。我局采取了方案制定并上报,任务分解到科室,规定完成时效,为我局的信息公开打下了坚实基础。具体作法如下:
一是梳理公开事项目录。各科室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是编制公开事项标准。各科室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试点内容涉及的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公开标准要覆盖该事项“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实施中还要不断细化、完善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各科室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是完善公开方式。各科室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通过上述方式方法,按照市政府办要求梳理并公开了相关目录十一项(1.机构概况2.空气质量3.水环境质量4.建设项目审批、环评和验收信息5.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6.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7.信息公开目录8.信息公开指南9.年度信息公开报告10.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信息11、重大环境事件应急情况。),并在绥芬河市政府网和环境保护局网上公开相关事项(http://www.lestsz.com和http://hbj.suifenhe.gov.cn/)。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绥芬河政府网、绥芬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绥芬河市政务网公开相关事项共计2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有4项(1.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2.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3.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4.排污许可证核发)、政务服务事项15项(1.产生危险废物有关情况申报和备案2.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者设备申请立项前或者购置前的环境保护申报登记、3.对排污费的税费减免、4.对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5.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6.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申报、7.建设项目影响后评价备案、8.排污费征收、9.企事项单位和其它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限制生产、停产整治、限制治理、10..施工噪声排放申报、11.水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申报登记、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1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有关情况申报、1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登记备案、15.终止经营活动的危险发物单位,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移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存档)。同时对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数据定期公开、绥芬河市土壤防治方案已制订完成待政府批复后向社会公开。并详细公开了申报材料、办理地点、流程图、办公地点。同时各科室按照公开事项定期不定期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开。目前按党务政务公开要求公开具体情况:党务工作在党务平台上公开七大项22条,政务信息32条,“双随机”抽查公开企业60家;处罚案件4件;重点排污单位7家自行公开;审批公开9家。承办牡丹江人大提案1份和市政协提案3份,均按提案和时间要求,办理完毕。“三重一大”在局内范围公开并上报党委和组织、纪检等单位事项九项,包括人事、岗位调整、调入调出、重大经费支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我局承办牡丹江人大提案1份和市政协提案3份,均按提案和时间要求,办理完毕,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的帮助下,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距离。四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随着信息公开要求和标准提高,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我局信息公开存在无机构和人员配置,信息队伍专业化程度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信息公开人员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环办厅函〔2017〕635号)的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据我局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继续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便民、安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四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在我局人员少任务重无专职人员的情况下,努力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完善保障措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要求完成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