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绥芬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绥芬河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绥芬河市迎新街57号,邮编:157300,电话:0453-3926173,电子邮箱:czjbgsgy@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度本单位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下设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依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报刊、新闻、等媒体,宣传我市财政工作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截止目前,通过市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14条,行政处罚11条,行政裁决2条,其他行政权力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相关信息及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项目安排、人事任免、资金使用实施过程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有:在绥芬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在局机关设立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栏;通过报纸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度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办理结果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绥芬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