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2017年度绥芬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由我局办公室综合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站(zjj.suifenhe.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绥芬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绥芬河市永福街39号,邮编:157399,电子邮箱:sfhcgj@163.com)。
一、概述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认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王韶波任组长、副局长季晓明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综合科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编制《绥芬河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绥芬河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有程序、有计划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综合科,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政务公开及时、准确
为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我局制定了电子政务公开制度,要求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建立了政务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建立了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我单位按照《2017年绥芬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大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我单位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32条,其他方式公开2条(黑龙江省法制公开平台)。
一是我局积极落实重大决策制度。按照市政府出台的《绥芬河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法》及实施细则,并遵照制度要求认真落实。
二是加强权责清单公开。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市里要求,在去年公布的权力清单基础上,对行政审批权力进行了梳理,我单位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2项。
三是积极开展“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在政府网站开设了“双随机一公开”,各部门执法情况进行全流程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四是推进办事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和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公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方便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审批事项的认知、了解,保障办事顺畅。
五是推进结果公开。对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在黑龙江信用网站平台,进行双公示,便于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监督。截止日前,已经对行政许可设置牌匾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审批事项公示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无此类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人大建议7项,政协提案12项,均已办理,政协提案在平台公布,满意率达到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政府信息人员力量有些薄弱。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仍然存在信息发布量较少的问题。
四、2018年工作思路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3、充实人员力量,同时建议市里组织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