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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30 来源:工信委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工作思路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estsz.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绥芬河工信委联系。

  一、概述

  2017年市工信委(科技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

  2017年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公布及完善了《绥芬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指南》及《绥芬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目录》,对涉及市工信委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及时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情况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进行公开:

  http://www.lestsz.com/sfhgovpub/govfile/publicdir_dep.html?d=130,主动公开机构职责信息1条,领导班子信息1条,行政权力信息19条,法律法规信息6条。通过政府网站及广播电视台公布有关地条钢公报信息2条。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相关情况。

  (四)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有1项市人大杨宝义代表所提《关于IDC(主机托管)、加快云服务应用的建议》转交到我委进行处理,我委针对所提建议,积极与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进行沟通和咨询,进行了多次讨论研究,配合各公司对我市现有电子政务基础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建议形成了详实的答复报告,得到了杨宝义代表的认可。

  (五)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办公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是没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宣传。我委目前主要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电视、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二是政府公开信息发布还够及时、不够丰富。为了让公开的信息更加准确,有些情况下政府公开信息实效性还不够。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好市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绥芬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指南》及《绥芬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及绥芬河双创服务网站公开服务对象迫切需要了解的信息,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

   


主办单位:中共绥芬河市委员会、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芬河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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