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人命关天的问题

受理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已结 发帖人: 党原 2018-07-03 1 106

    近日,本人到天长山宾馆的游泳馆游泳,发现游泳馆内没有配备救生员。当时馆内4个人,三个不会水,水池最深达到一米八。我想当时有人发生溺水事件,到底由谁来救援?根据国家体育局下发的《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游泳场所)》规定,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作为党员我们要不应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应该搞灯下黑,不能因为天长山宾馆是政府经营就放松管理。政府更应该在安全管理上做好表率,应该时刻自检自省,把百姓的利益甚至生命安全永远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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