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环办厅函〔2017〕635号),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8年8月底前,完成绥芬河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我局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我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为我市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供基础数据,奠定坚实基础。
二、试点内容
一是梳理公开事项目录。各科室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是编制公开事项标准。各科室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试点内容涉及的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公开标准要覆盖该事项“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实施中还要不断细化、完善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各科室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是完善公开方式。各科室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三、具体重点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反馈
围绕督察进驻、反馈、整改三个环节,及时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及时公开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情况、有关责任追究信息,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传导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二)监测站负责环境质量信息
1.空气质量。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积极推动区域预测预报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支撑。
2.水环境质量。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
3.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信息。围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按程序及时公布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调整和面积、范围信息,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信息。
4.建设项目审批、环评和验收信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文件要求,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除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和批复文件。及时公开环评信息。
(三)监察大队负责环境监管信息
1、环境监管执法。公开监管执法专项督查情况。定期公开重点案件督办和挂牌督办案件、行政处罚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等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评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等。
2.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做好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件处置进展信息并按要求上报省厅。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9月2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并于2017年10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召开推进会议。2017年9月30日前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三)上报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并于2017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四)进行分类细化。2017年10月底前,各相关单位做好政务公开相关标准等工作。
(五)开展试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8月底前完成省级试点各项任务。
(六)做好总结验收。2018年9月15日前,将试点工作报告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做好迎接省里验收准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长负全责,具体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二)积极探索创新。结合实际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开阔思路、创新举措,使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形式更灵活、方式更多样,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的标准化规范化。要丰富形式、完善载体,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工作交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
(四)做好经验总结。各单位要对试点情况及时进行经验总结,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