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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7-08-23 来源:今日绥芬河 作者:吕永超
    

近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我市阜宁镇建西村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将先行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新的农村经济改革措施,许多人都想知道,为什么要实施这项改革?改革对村民有什么好处?改革的具体时间表是怎么样的?针对这些问题,市农委副主任米晓民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户,符合身份的社员当股东,村民变股民,对村集体资产共同管理,监督,分配收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这项改革是新时期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

问: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什么,改革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答: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的是理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避免集体资产流失,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同时也是为了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广泛参与到村集体经济管理当中来,让农民知道农村集体资产属于谁,由谁来经营,管理,监督,产生的收益如何分配,等等。这项改革的目标是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对如期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问:改革的具体时间表是样的?

答:我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分以下六步:

(一)产权制度改革准备阶段(2017年8月1日—8月31日)。目前,我市试点村的改革正处于这一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学习培训,为改革做好准备。

(二)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阶段(2017年9月1日—10月31日)。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内,账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对需要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对有争议的集体资产所有权依法依规进行确权。

(三)成员身份确认和劳龄认定阶段(2017年9月1日—11月30日)。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劳龄认定工作程序和操作细则,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四)股权设置和折股量化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在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和劳龄统计的基础上,科学设置股权,开展折股量化工作。

(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阶段(2018年1月1日—1月31日)。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章程》,并按《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2月1日—3月31日)。对改革文件,试点工作方案,成员身份确认方案,劳龄认定细则,清产核资报表,股权量化方案等记录或公示原始资料等进行登记造册,形成专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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