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2011年12月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15年2月蝉联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2017年11月,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绥芬河市将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工作重点,由普遍认同到共同践行,用文明提升境界,用和谐增强活力。树立“天天都是创建日”的理念,将全年开展的主题活动按照时段和节日节点固定下来。以书法、绘画等形式,以各项文化活动的开展,融入并弘扬核心价值观。全市建立大型核心价值观景观雕塑8处,以核心价值观、文明礼仪、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牌匾、桌牌招贴、车标门贴等10000多处。建立了“信用绥芬河”网站,制定了《绥芬河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和“红黑榜”发布制度, 2017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
志愿服务彰显城市的魅力,善行义举汇集人间大爱,绥芬河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了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
开展了“友爱互助?暖心龙江”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为子女在外地、丧偶又体弱多病的高龄老人和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让他们感受社会温暖。依托社区志愿服务平台或爱心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
涌现了“感动中国”人物、全国道德模提名奖范朱晓晖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人、中国好人6人,全省道德模范5人,龙江好人54人。
以文明村镇创建为载体,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培育优良家风,引领美丽农村新风尚,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营造了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评选最美家庭20户,文明家庭工作事迹在全省工作会议进行经验交流。两镇各村均成立了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推动农村群众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利用道德讲堂、远程教育平台开展中华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在各行政村建立了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绥芬河市阜宁镇宽沟村被评选为全国文明村,绥芬河市绥芬河镇连续获得全国文明乡镇荣誉称号。
绥芬河积极探索适合口岸发展的创建模式,提升城市颜值,涵养城市气质,把绥芬河打造成建管并重、内外兼修的品质之城。不断增加城市基础建设投入力度,西山隧道竣工通车;持续进行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不断改善了市民居住条件;投资10.4亿元建设的五花山水库去年投入使用,投资2000多万元进行供水管网改造,解决了群众期盼多年的吃水问题;投资4700万元的中俄体育公园去年投入使用,满足了我市开展全民健身和举办大型体育活动的需要。
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车让人?文明行”活动,做到加强交通执法和文明引导双管齐下,制定出台了《绥芬河市开展车辆礼让行人文明交通活动管理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礼让行人市纪委还要进行约谈,较好地遏制了不文明交通行为;在全市窗口单位开展了“微笑服务”活动,加强全市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作风建设,树立服务品牌意识,塑造窗口服务良好形象。
2017年11月17日,我市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绥芬河镇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称号,绥芬河海关、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市财政局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阜宁镇宽沟村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村称号,绥芬河市第三小学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