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下,我市体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力度,共销售体育彩票4385万元,筹集公益金地方留成321.75万元,有力支持了“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为建设体育大省注入了强大动力,为我市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体现“收支两条线”、“来之于民,用之于民”和公开原则,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告本地区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的情况,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现将我市2017年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17年我市共销售体育彩票4385万元,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321.75万元。
二、2017年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由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体育彩票公益金年度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和管理。2017年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79.10万元,其中: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24.13万元,市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54.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情况
1、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20.04万元,其中:资助群众性体育活动17.17万元;开展全民健身宣传1.93万元;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0.94万元。
2、开展大型运动会27.93万元,其中:中俄体育交流大会27.93万元,包括中俄武术展演8.44万元、全国射箭联赛7.49万元、国标舞比赛8万元、山地自行车邀请赛4万元。
3 、体校组织青少年训练队参加省级比赛7万元,其中:省级速滑比赛3.48万元;牡丹江市乒乓球赛1.04万元;省乒乓球锦标赛0.91万元;省田径比赛1.57万元。
(二)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情况
2017年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24.13万元。主要用于:
1、校园雪地足球3万元;
2、上冰雪活动0.88万元;
3、国民体质测定费1.5万元;
4、中俄体育交流大会5万元;
5、体育场监控设备改造线路2.75万元;
6、参加牡丹江市体育运动大会(青少年篮球)竞赛0.38万元;
7、参加全省冬令营活动0.11万元;
8、参加省篮球锦标赛1.01万元;
9、用于后备人才基地建设9.5万元。
感谢全市人民对绥芬河体育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