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8年省政府令第3号)、《关于落实衔接好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牡政转办发〔2018〕2号)的精神,我市相关部门就行政权力事项开展调整工作。经调整,共计取消行政权力6项、承接行政权力3项。现就我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见附件),同时也请社会各界积极反映问题、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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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