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绥芬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文体广新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升绥芬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大行政权力公开力度
(一)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做好文体广新部门权责事项的梳理、清理规范和审核确认,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公开发布。
(二)推进行政许可公开。全面公开行政许可目录及办事指南,在审批科室、网站予以公示,并及时做好动态调整。推进文体广新行政许可受理、办理进展等事项公开,提高文体广新行政许可办理透明度。
(三)推进决策信息公开。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改革、重大措施等事项的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必经程序。及时全面公开决策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二、做好政策法规公开
(一)推进政策法规内容公开。主动公开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文体广新政策措施,特别是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文体广新优惠政策做好在网站发布、新媒体推送等工作。
(二)推进政策落实情况公开。主动公开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做好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等落实情况的公开。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情况,全面评价政策落实效果。
三、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内容
(一)推进改革措施公开。加大对相关措施的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及时公布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二)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文体广新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处理结果等执法信息公开。推进稽查随机抽查相关事项公开,向社会发布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做好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信息公布。
四、推进机关自身建设公开
(一)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本级概况等信息。加强领导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领导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内容,公开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信息。
(二)推进其他政务信息公开。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明确回应责任。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回应责任主体,做好舆情的回应工作。对于发生的重大涉文体广新舆情,要依托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二)做好回应处置。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推送、分析研判、调查核实、回应反馈、评估等机制,对收集到的涉文体广新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三)提升回应效果。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利用新兴媒体以及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
六、扩大社会公众参与
明确公众参与事项,细化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方式,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涉及重大重要决策,应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座谈、听证会、论证会、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充分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政策措施执行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完善公众参与渠道,设置意见建议箱、举报电话,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
七、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一)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办事机构。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配备政务公开专业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三)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四)强化政务公开考评问责。将信息公开、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定期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