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工信创函[2018]212号
各市(地)工信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的创新创业活力,助力“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深入实施,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552号)要求,省工信委决定举办“哈股交杯”2018年“创客中国”黑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和条件
(一)参赛对象
全省各类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均可报名参赛,赛事分为“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组别。
(二)参赛条件
1. 企业组。在黑龙江省辖区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2. 创客组。包括个人和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个人或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参赛名额分配
按“企业组”和“创客组”2个组别,原则上每组别各市(地)推荐10个以上、各有关单位推荐2个以上优秀项目参赛。
三、参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全省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赛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注册报名(http://www.cnmaker.org.cn/contest,流程见附件1),未注册报名的不得参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
(二)赛程安排
1. 初赛。各市(地)、各有关单位(包括国家级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真组织和发掘推荐本地区、本领域内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的优秀项目报名参赛,经省工信委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审核筛选后,择优选取入围全省复赛项目。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
2. 复赛。入围全省复赛项目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复赛,择优选取入围全省决赛项目。全省复赛后推荐前50名参赛者参加“创客中国”全国总决赛。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
3. 决赛。决赛在哈尔滨市举办,入围全省决赛项目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择优确定获奖等次(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决赛时间:2018年9月。
四、有关事项要求
(一)有关事项
1. 报名和材料申报。各市(地)、各有关单位于5月20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和项目提交申报工作,并于5月25日前报送“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
2. 明确大赛联络员。各市(地)、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于4月20日前将报送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
3. 组织本地区赛事。各市(地)、各有关单位有意愿组织本地区、本领域复赛的,于5月10日前提交《举办复赛申请(备案)表》(附件4)。
以上材料均要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省工信委。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chuangyechu@126.com邮箱。
(二)有关要求
1. 做好宣传推荐工作。请各市(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哈股交杯”2018年“创客中国”黑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方案》(附件5),加大宣传力度,全力做好赛事动员、项目征集、组织推荐等参赛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赛程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做好各环节沟通协调工作。
2. 做好后续相关工作。请各市(地)、各有关单位在赛事后及时报送赛事活动总结。同时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项目典型进行深入挖掘报道,树立样板。对获奖的优秀项目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发展难题,加大扶持力度。
联 系 人:张小平、李鑫
联系电话:(0451)82656957、53638248
附件:1. 大赛官网注册报名流程
3. 联络员信息表
4. 举办复赛申请(备案)表
5.“哈股交杯”2018年“创客中国”黑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