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 芬 河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 土 挂 告 字 〔2018〕02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批准,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贰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限高 | 建筑密度 | ||||||
STG 2月18日 | 绥芬河综合保税区A-05-05地块 | 39639.28 | 工业用地 | 1.2-1.3 | 50米 | 30% | 50年 | 10,713,327.00元 |
STG 3月18日 | 绥芬河市南环路北、青云路东A-9-1地块 | 1354.04 | 工业用地 | 0.4 | 15米(不含烟囱高度) | 30% | 50年 | 333,216.00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11日 至 2018年5月22日,到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11日 至 2018年5月22日,到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15时(为财政进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5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挂牌时间:2018年5月11日8时30分至 2018年5月24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当场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453-3938092
开户名称:绥芬河市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芬河支行
帐 号:171454813456
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