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牡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主任会议。会议研究确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7月17日召开,听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
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乃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莲花、赵士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亚东出席会议。
朱乃振指出,2016年,我市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就率先启动了物业管理立法,开启了牡丹江法治建设新篇章,《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达到了预期效果,社会关注度高,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今年,我市正在推进的《牡丹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又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紧抓住“管用”这个关键,立符合牡丹江实际的法,广泛听取意见,提出充分依据,加以修改完善。同时要认真学习制定该条例的相关法律,不能违背上位法,保证立法质量。
朱乃振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要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在手上,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严格机关纪律规定,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朱乃振指出,要继续大兴学习之风。借助成功举办知识竞赛的势头,按照既定计划,组织好学习,特别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打造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进一步提高人大系统机关干部的工作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