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落实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四证合一,一照一码”。
2.放宽公司股东的资格限制,实施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村委会,社区均可作为投资主体,成为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允许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转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并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
3.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凡属进入各类产业园区的,可将园区管委会出具的使用证明作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文件。
4.增强市场资本活力,放宽股东出资限制。允许股东或者发起人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或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公司的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进行出资。
5.实行“先照后证”。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除依法予以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以外,其余凡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无需提交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6.优化服务措施。开通“绿色通道”,入驻企业通过填写《绥芬河市中俄经贸合作创业大街入驻申请表》,经过市科技局及国林木业城双重审批盖章之后,可凭《申请表》到工商局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绿色通道”对创业者在登记方面遇到的特殊问题提前介入,实施登记预约,全程服务,压缩审批时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由法定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办结压缩为3个工作日办结;开通“省级名称受理平台”,为企业受理省级名称申请,通过内部平台上报省局核准,让企业“足不出市”就能办理“冠省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