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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沿革

    

19031 清政府设立“总理绥芬河铁路交涉局”,始有绥芬河地名之称;

19233月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设绥芬河市政分局;

19274月国民政府成立东省特别行政区绥芬河市;

19337月绥芬河公署成立,隶属伪北满特别区公署;

19396月绥芬河划为绥阳县管辖,改为绥芬河街;

19463月绥芬河区成立,归绥阳县管辖;

19489月东宁、绥阳两县合并,县委县政府及直属机关迁至绥芬河区;

19521月绥芬河军政委员会成立(厅级),隶属东北行政委员会,东宁县委县政府及直属机关迁至东宁区;

19563月绥芬河区撤销,改为绥芬河镇和北寒葱河乡,隶属东宁县;中共绥芬河军政委员会党组成立,隶属黑龙江省委和牡丹江地委双重领导;

19589月绥芬河镇和北寒葱河乡撤销,成立绥芬河中苏友好人民公社;

196410月绥芬河中苏友好公社撤销,分别成立绥芬河镇公社和建设公社,隶属东宁县;镇公社同军政委员会合署办公,军政委员会隶属牡丹江地区专署;

19682月绥芬河军政委员会撤销,设绥芬河区,县级建制,隶属省委和牡丹江地区双重领导;

19736月绥芬河区撤销,地方工作绥芬河公社和建设公社领导隶属东宁县;

19758月国务院批准绥芬河成立市(县级、地辖)

198310月牡丹江行政公署撤销建市,绥芬河市改为省辖市,牡丹江代管;

198412月绥芬河市被省委省政府批准为省辖计划单列市;

20117月绥芬河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省直管试点市。

201711月省委、省政府中止绥芬河市省直管市试点,重新划归牡丹江市管辖。


主办单位:中共绥芬河市委员会、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芬河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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