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建函[2017]119号)“对园区配建公租房和县城乡镇公租房的有效盘活。……可在当地有需求前,暂按市场价格向社会出租。”的精神要求,我局对位于我市高级中学附近(迎泽丽都嘉园小区内)空置的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价格向社会有需求的家庭出租。
咨询电话:3998956 3962936
绥芬河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