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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重点清理整治10类不规范办学行为

2018-04-03 来源:今日绥芬河 作者:吴惠娟
    

43日上午,副市长宋雪花主持召开我市清理整治民办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工作会议。

宋雪花指出,当前民办教育机构发展较快,随之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此次就是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清理整治,基本消除无证民办培训机构,并有效遏制这种现象回头,使民办培训机构良性发展,真正发挥民办教育机构服务社会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净化教育环境。

会议宣布了清理整治民办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此次清理整治重点针对10类不规范行为。包括:未经审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幼儿园及培训机构的;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项目,擅自变更办学地点或增设教学点、自行设立分支办学机构办学的;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未经审批机关备案,虚假承诺、失实宣传,严重违背国家和我市政策要求的;违规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为中小学招生选拔生源组织考试或提供信息、推荐学生的;违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授课的;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各种证书的;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学质量低下的;在教学中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幼儿教育小学化”等不良行为的;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违规情况突出,被媒体报道、家长申诉或上访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市教育局、公安局、两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中共绥芬河市委员会、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芬河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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