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时,须按以下申办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材料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办理暂时歇业手续,申请人应根据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或直接向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的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表7)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方可歇业。歇业期一般不超出6个月。歇业期结束后,可持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表7),到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表7);
(二)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歇业的具体原因;
(三)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暂时歇业的书面决议;
(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正副本;
(五)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终止经营,申请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材料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注销经营资格,应根据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通过县(市、区)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或直接向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原件和相应复印件1份,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完成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注销手续,并将已注销的企业名单上网公示,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将注销情况通告企业及本地工商、税务管理部门。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表7);
(二)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注销的具体原因;
(三)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注销经营资格的书面决议;
(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正副本;
(五)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撤销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办理程序
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省商务厅查证属实的,由省商务厅依法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将撤销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名单上网进行公示,并通告企业及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