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 长:张世民
联系电话:13836380616
电子邮箱:616987962@qq.com
行 长:张世民
副行长:丁 刚
张雷虹
中国人民银行绥芬河市支行内部设置办公室,外汇管理科,货币信贷与统计科,会计国库科,发行科和保卫科等六个科室。
贷款卡年审手续
1,借款人领取空白的《贷款卡年审报告书》,并如实填写。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事业单位和其他借款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人企业上年末资产负债及损益表。
6,填写完整,准确的《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7,贷款卡。
序号 |
行政职权事项 |
种类 |
依据 |
1 |
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审批 |
行政许可 |
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令 |
2 |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开立,变更及关闭审批 |
行政许可 |
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令 |
3 |
银行农村信用社开办因私售汇业务准入,退出(已删除)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4 |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或注销审批 |
行政许可 |
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令 |
5 |
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或变更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 |
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令 |
6 |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
行政许可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
7 |
贷款卡发放核准 |
行政许可 |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卡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