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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

绥芬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于19981月从原绥芬河市糖业烟酒公司分离并上划烟草系统,200551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正式上划,并成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直属单位。

党组书记,局长,经理:牛 

联系电话:15845986666

(一)负责在绥芬河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各级政府,国家局,省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卷烟零售业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治理整顿全市烟草市场秩序,打击制造,贩运和销售假私卷烟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三)负责卷烟货源的采购和批发经营,满足绥芬河市烟草市场的货源供给,提高经济效益,多创税利,保障全市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国家和绥芬河市经济发展积累资金。

党组书记,局长,经理任大力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专卖,审计,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分管专卖监督管理科,内管派驻办,专卖稽查支队,铁路烟草专卖检查站,思想政治工作科,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军

负责常务,人事,营销和安保工作,主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人事科,营销中心,信息中心,物流中心,安全保卫科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海

负责纪检,财务,项目,规范管理和督查考核工作,主管纪检监察科,综合计划科,财务管理科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经理任大力同志管理党建工作。

工会主席黄海英

负责工会,妇女共青团,学会,信访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经理任大力同志管理党务工作,协助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海同志管理财务工作。

 

机构设置:

一,专卖监督管理科

二,稽查支队

三,铁路检查站

四,营销中心

五,配送中心

六,办公室

七,财务科

八,政工科

九,人劳科

十,安保科

绥芬河市烟草专卖局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举报监督制度

 

为认真贯彻全国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内生产经营秩序,确保行业秩序,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我局特制定廉洁自律举报监督制度:

1,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确保举报人权益不受侵害。

2,做好举报信息记录,详细了解举报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准瞒报,漏报举报信息。

3,举报处理结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予以公示。

本局举报监督电话:0453-3999276

           0453-3987578

市内座机直接拨打:12313

举报电子邮箱:www.sfhzhanglei@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453-3987737

 

绥芬河市烟草专卖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绥芬河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开通全国统一烟草专卖举报投诉受理电话:“12313”,现予以公布。

 

绥芬河市烟草专卖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一,烟草专卖局行政权力目录


序号

行政职权事项

种类

依据

1

警告

行政处罚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2

罚款

行政处罚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函【200013号批复》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国函【200013号批复》

4

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处罚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5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处罚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6

强制收购

其他行政权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7

先行登记保存

其他行政权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8

调查,取证,检查权

其他行政权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函【200013号批复》

9

提请协助权

其他行政权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0

烟草零售许可证许可权

其他行政权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11

要求报送报表权

其他行政权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二,烟草专卖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图片另存看大图)

 



 

主办单位:中共绥芬河市委员会、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芬河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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