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于1998年1月从原绥芬河市糖业烟酒公司分离并上划烟草系统,
党组书记,局长,经理:牛 涛
联系电话:15845986666
(一)负责在绥芬河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各级政府,国家局,省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卷烟零售业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治理整顿全市烟草市场秩序,打击制造,贩运和销售假私卷烟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三)负责卷烟货源的采购和批发经营,满足绥芬河市烟草市场的货源供给,提高经济效益,多创税利,保障全市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国家和绥芬河市经济发展积累资金。
党组书记,局长,经理任大力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专卖,审计,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分管专卖监督管理科,内管派驻办,专卖稽查支队,铁路烟草专卖检查站,思想政治工作科,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军
负责常务,人事,营销和安保工作,主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人事科,营销中心,信息中心,物流中心,安全保卫科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海
负责纪检,财务,项目,规范管理和督查考核工作,主管纪检监察科,综合计划科,财务管理科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经理任大力同志管理党建工作。
工会主席黄海英
负责工会,妇女共青团,学会,信访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经理任大力同志管理党务工作,协助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海同志管理财务工作。
机构设置:
一,专卖监督管理科
二,稽查支队
三,铁路检查站
四,营销中心
五,配送中心
六,办公室
七,财务科
八,政工科
九,人劳科
十,安保科
绥芬河市烟草专卖局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举报监督制度
为认真贯彻全国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内生产经营秩序,确保行业秩序,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我局特制定廉洁自律举报监督制度:
1,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确保举报人权益不受侵害。
2,做好举报信息记录,详细了解举报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准瞒报,漏报举报信息。
3,举报处理结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予以公示。
本局举报监督电话:0453-3999276
0453-3987578
市内座机直接拨打:12313
举报电子邮箱:www.sfhzhanglei@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453-3987737
绥芬河市烟草专卖局
绥芬河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开通全国统一烟草专卖举报投诉受理电话:“12313”,现予以公布。
绥芬河市烟草专卖局
一,烟草专卖局行政权力目录
序号 |
行政职权事项 |
种类 |
依据 |
1 |
警告 |
行政处罚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2 |
罚款 |
行政处罚 |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函【2000】13号批复》 |
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行政处罚 |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国函【2000】13号批复》 |
4 |
责令停产停业 |
行政处罚 |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5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行政处罚 |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6 |
强制收购 |
其他行政权 |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7 |
先行登记保存 |
其他行政权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8 |
调查,取证,检查权 |
其他行政权 |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函【2000】13号批复》 |
9 |
提请协助权 |
其他行政权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10 |
烟草零售许可证许可权 |
其他行政权 |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11 |
要求报送报表权 |
其他行政权 |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二,烟草专卖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图片另存看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