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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2011-12-27
    

1, 对完成牡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负责。

2, 对完成牡公司下达的各项用电营销及经济指标负责。

3, 对分公司新增及原有欠费电费的收缴工作负责。

4, 对本供电区域10KV及以下的低压电网改造和反窃电改造工作负责。

5, 对售电服务质量负责。

6, 有权对经济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7, 有权对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8, 有权制定经济技术等指标。

9, 有权对各岗位人员提出调整建议,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0,有权处理所辖供电范围内客户违章用电行为。

主办单位:中共绥芬河市委员会、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芬河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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