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完成牡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负责。
2, 对完成牡公司下达的各项用电营销及经济指标负责。
3, 对分公司新增及原有欠费电费的收缴工作负责。
4, 对本供电区域10KV及以下的低压电网改造和反窃电改造工作负责。
5, 对售电服务质量负责。
6, 有权对经济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7, 有权对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8, 有权制定经济技术等指标。
9, 有权对各岗位人员提出调整建议,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0,有权处理所辖供电范围内客户违章用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