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以前,绥芬河供电局是属地管理的农电管理体制,历属地方的一个职能部门,1986年末归属牡丹江电业局管理。多年来供电局几任领导班子本着全力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千方百计地改善我市的用电环境,即使我市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依然保证满足供应电能,为市政建设和招商引资,高速度建设绥芬河提供了良好的必备条件。在抓经济促生产的同时,时刻不忘加强优质服务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教育职工转变思想,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通过短短的几年时间,已经彻底甩掉了许多陋习,纠正了不足。
供电局现有职工52人,其中党员16人,共青团员15人。绥芬河供电局承担着全市(含农村,村屯)7万余户的供电任务,现有66KV变电所3座,220KV变电所一座,32条10KV线路,线路总长173KM。1条66KV线路820个台区,总容量63万KVA.
近年来,绥芬河供电公司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领导下,着力解决经济发展的用电难题,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班子建设,使之成为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我们坚持以“四个服务”为宗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创新推出“三法一站一延伸”工作法,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24小时电力故障抢修报修服务,深受广大客户赞誉.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荣誉称号,被省公司授予“工人先锋号”“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连续十三年保持绥芬河市“关注民生服务发展”行风测评第一名。
故障报修抢修电话:3922594
办公室联系电话:6941700
1, 对完成牡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负责。
2, 对完成牡公司下达的各项用电营销及经济指标负责。
3, 对分公司新增及原有欠费电费的收缴工作负责。
4, 对本供电区域10KV及以下的低压电网改造和反窃电改造工作负责。
5, 对售电服务质量负责。
6, 有权对经济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7, 有权对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8, 有权制定经济技术等指标。
9, 有权对各岗位人员提出调整建议,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0,有权处理所辖供电范围内客户违章用电行为。
局 长:杨炜光
书 记:杨 明
副局长:袁文福 刘 巍
工会主席:张继红
绥芬河供电局
营业大厅
核算班
内线班
抄收班
稽查班
配电检修班
配电运行班
审批项目:对用户受(送)电装置电气设备设计图纸的审核,对用户受(送)电装置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检察,并在该电气装置工程竣工后进行检查验收。
审批程序:用户到供电局窗口办理用电申请,内线人员到现场勘查供电条件,符合条件的供电局对其受理。
前置文件:身份证,公章,申请书,有关政府部门批文。
审批时限:高压供电方案审批期限不超过20天。低压供电方案审批不超过 7 天。居民新装用电的,到所在供电局办理用电申请,具备送电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接电。
收费标准:按工程量及所用材料确定。
联系电话:3922594
绥芬河供电局举报电话:6941675 由刘雪峰局长负责受理。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绥芬河长江路64#
邮政编码:15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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