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市委各部门 > 宣传部

宣传部

(一)负责贯彻宣传党中央和省委,中共牡丹江市委,中共绥芬河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对广播电视局,绥芬河日报社实施方针政策方面的指导。

(四)负责管理全市的对外宣传工作。

(五)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联系市文体局,代管市文联,并在政治 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六)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调查分析全市社会各阶层思想动态,掌握舆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七)负责市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工作。

(八)负责市直新闻,文化部门领导干部的培养,考察和任用工作(副科级以上干部由组织部门共同考察),制定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九)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政策,规定;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十)负责全市企业思想政治 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工作。

(十二)代管《牡丹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驻绥记者站。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部  长:石金奇    宣传,文化,网信,意识形态

副部长:刘   君   理论,文化,宣教

        孔黎江    文明办

        邵   丹   网信,宣传,党务,常务

        张   重   今日绥芬河报社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市委宣传部不设置内设机构,具体承担以下岗位职责:

(一)负责综合协调部内外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提供有关信息;起草重要文字综合村料;负责文秘,保密,保卫,人事工资和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的指导工作;负责与有关理论部门的业务联系;配合市委组织部负责党员的理论教育工作;宣传党员先进事迹和推广党员教育工作典型经验;兼做社科联工作。

(三)负责规划部署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社会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舆论导向和新闻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调查分析社会各阶层思想状况,掌握社会舆情;负责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宣传企业和农村改革及经济建设的典型。

(四)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和军警民共建共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绥芬河报社

网信办

主办单位:中共绥芬河市委员会、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芬河市信息中心
访问统计: